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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安委办有关负责人释义新《安全生产法》(之七十一) 压实责任 保障安全

2024-01-28 新闻中心

  近日,市安委办有关负责人就修改后的新《安全生产法》,详细解释了其中法律条文条款。

  标准化管理是生产经营活动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标准化法规定,工业产品的安全要求及其生产、储存、运送过程中的安全要求,以及建设工程的安全要求应当制定标准,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保障安全和人民的身体健康。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根据关于标准的要求,本条规定安全设备从设计到报废所有的环节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实践中,因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不符合有关标准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损失扩大的情况屡见不鲜。在一起16名矿工集体中毒身亡的事故中,根本原因就是该矿的机电设施过流保护设施安装不符合有关标准,设顶值偏大,失去过流保护作用,造成机电硐室中变压器烧坏起火,使几千米正在安装的皮带化为灰,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造成中毒事故。为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需要对安全设备做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要实现管理目的,就要通过制定标准,使生产经营单位有章可循。实际上,安全设备的管理涉及多个环节,监管部门对每个环节都进行具体的监管是不实际的,通过制定标准,使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都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标准来开展有关的活动,可以轻松又有效地降低监管成本,监管部门能够最终靠抽样的方式来进行监督检查,实现保障安全的目的。除本法外,有关法律对安全设备标准也作出具体规定。如《煤炭法》第38条规定:“煤矿企业使用的设备、器材、火工产品和安全仪器,一定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8条规定,煤矿的通风、防瓦斯、防水、防火、防煤尘、防冒顶等安全设备、设施和条件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