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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染料厂苯酐装置等报废资产整体拆卸项目

2023-12-09 新闻中心

  1、合同签订后,7天内通过受让方基本账户支付全额货款,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存放在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可用于保证工期、拆除、清运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拆除、清运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和所造成的损失赔偿、罚款等。履约保证金在按期完成拆除、清运,经吉林石化公司确认后,由产权交易中心无息退还。

  2、拆除过程中,如需要吹扫、置换由吉林石化公司负责,局部临时设施(如临时管线、盲板等安装及人工配合)由买受人负责。

  注意事项:拆除过程中,可能由于疫情、极端天气、无法充分吹扫、置换等不可抗拒力导致暂时无法施工问题。委托方和拍卖方对此已经尽职告知,竞买人自行考量是否参与项目,一旦参与不得反悔。

  3、买受人需要将拆除产出的建筑垃圾及岩棉保温等无机废物全部清理,及时外运,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合法合规处置。若不按要求处置产生的所有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外运时一定要进行遮盖,不得洒落道路上。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包括废油等有价值危险废物),买受人负责按照工厂要求进行分解、清理、装车,由吉林石化公司负责处置。

  4、买受人应按照工厂要求及时将已拆除的标的物提货、外运,现场不能大量堆积、散放,注意保持拆除现场日常整洁,及时清洗整理现场杂物。因不及时拉货产生的丢失等一系列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

  5、拆除区域四周安置彩钢板围挡(一定要使用新的统一颜色彩钢板,高度不低于1.8米),并贴醒目标识,进行相对有效封闭隔离,搭设标准满足吉林石化公司围挡要求。

  6、压力容器、特定种类设备、国家明令淘汰产品必须破坏性拆除后方可出厂,其它资产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吉林石化公司无关。

  7、所有进厂作业人员一定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可进厂作业:买受人所属工作人员一定严格遵守委托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买受人所属工作人员作业前需进行两级安全教育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厂作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买受人所属工作人员进厂前在大多数情况下要进行必要的核酸检测;受人所属工作人员需配备保额为60万以上的意外伤害保险;拆除施工特殊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车辆需配备特殊作业证。

  8、苯酐装置内的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熔盐在设备内无法提前卸出,需配合买受人在设备拆解过程装桶或装袋,由工厂统一进行堆埋处置。管廊上3根高压电缆工厂利旧,需保护性拆除。

  1、标的物的品质、完整程度、数量等均以踏勘期间实物现状、指定范围为准,成批不检斤出售,成交后表示受让双方对现状的认可,价格不做调整,买受人应充分考虑石油化工装置拆除特点带来的成本变化、疫情防控、市场行情波动等风险。

  2、买受人必须根据拆除施工进度及时组织拆除物资出厂,拆除物资达到一般载重车辆装车规模后,必须按工厂要求及时提货,未按时提货,每次扣罚履约保证金1%。

  4、本次转让资产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吉林石化公司无关。

  5、受让方在提货期间需遵守吉林石化公司的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提货时间一般为工作日9:00-16:00,一般情况下节假日、公休日及其它特殊天气、特殊时期、敏感时段不得进行作业及出厂。

  7、踏勘防疫要求:严格执行吉林市政府及吉林石化公司最新防疫要求,目前不接受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行踏勘现场,踏勘人员需要提前24小时以上预约,踏勘人员入厂时提供吉林市相关检测机构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验测试报告、健康绿码、7天完整行程信息供委托方检查,并听从委托方现场踏勘管理,由于本次踏勘需进入厂区或装置区,必须全程佩戴安全帽、口罩等防护措施。

  竞买人应具备石油化学工业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备石油化学工业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与废旧物资回收企业(营业范围包含)组成联合体。竞买人应在报名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石油化学工业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由牵头单位负责拆除施工,报名后不得更换联合体成员,且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否则全部报名信息认定无效。(举例说明:A公司、C公司为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B公司、D公司为废弃陈旧物资回收企业,如A公司与B公司已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本项目,则A公司与D公司不得再组成联合体报名参加本项目;B公司与C公司也不得再组成联合体报名参加本项目,否则A、B、C、D四个公司的报名资格全部认定无效。)

  石油化学工业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必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否则不予承认。